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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述職報告制度一、述職的對象 1、各分公司領導班子成員。 2、公司機關各科室負責人。 二、述職內容 1、在職責范圍內,履行"一崗雙責"情況,即一手抓分管工作,一手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工作情況。 2、領導支持查辦案件和實行責任制落實工作情況。 3、嚴格執行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》,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情況。 4、廉潔的自律情況,重點是執行當年黨中央國務院和省、市有關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情況,以及對以往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有無違反的問題。 5、其它需要述職的內容。 三、述職的形式及要求 1、領導干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述職報告每年進行一次,與組織部門年度考核時的述職報告結合起來,即述廉報告與述績報告相結合。 2、各單位黨政領導干部述職報告大會,一般由領導班子成員、直屬部門全體干部職工。 3、領導干部述職報告、民主測評結果以及民主生活會情況,報行政辦公室黨務,并裝入廉政檔案。 四、述職的組織領導領導干部述職報告,要在黨委領導下進行,由行政辦公室黨務負責人具體組織進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