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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氣設備檢查制度一、配電室 1、屋頂、墻壁不得有漏水、滲水現象,通風窗應設有擋雨百葉窗,通風窗內側應安裝防止小動物進入的孔徑為10毫米的鐵絲網。 2、配電室內應設置干粉滅火器,并保證能有效使用。 3、配電室內應按要求安裝、配備絕緣板、膠靴等安全用品、工具。 4、配電盤安裝的位置及耐壓程度要符合要求。 5、高壓、低壓絕緣子和套管等要保持清潔,無積塵及裂紋。 6、各種閘刀的容量必須符合用電負荷的要求,接觸良好,無發熱變色現象。 7、電纜溝應保持干燥,并安裝蓋板。 8、電線接頭必須接觸良好,不得有發熱和氧化現象。 9、各種線路、設備的絕緣情況應符合要求。 10、配電室內不得堆放雜物,不得堆放易燃物品,保持通道暢通。 二、電氣設備 1、電動機的形式應適應使用場所的需要。 2、電動機的安裝應符合要求。 3、電動機的安全保護裝置應健全好用。 4、電動機的電源線應穿管防護,每臺電動機都應設分開關。 5、電動機的額定電壓、電流相差幅度應符合要求。 6、配電箱內應保持清潔,不得有積塵和存放物品現象。 三、電氣線路 1、線路應有足夠的負載能力,不得超負載、過載。 2、線路的安裝應符合規范要求。 3、導線應保證連接良好,不得有氧化現象,不得有銅鋁接點。 4、導線不得與其它導電線、管道等接觸。 5、不得亂拉臨時線路。 6、線路的各項線之間、線路與大地之間的絕緣電阻應符合要求。 7、線路不得有老化、絕緣層剝落、斷裂、接觸不良等現象。 8、線路上不得搭置物品。 9、日光燈鎮流器不得安裝在可燃材料上,并且安裝位置應符合要求。 10、電熨斗、電烙鐵必須有非燃燒的擱置臺,并做到人走電斷。 四、防雷保護裝置 1、避雷針的數量和構造應符合要求。 2、避雷針的安裝應符合要求。 3、壁雷裝置不應有機械破壞和腐蝕現象。 4、接地電阻應符合安全要求,避雷針近旁不得有電氣設備。 |